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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医务人员医保待遇细则来了

时间:2020-03-06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市医保局日前就《关于保障和关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第(五)条“提高医保待遇”相关政策作出解读并推出了配套细则。

  一线医务人员哪些医疗费用纳入全额报销范围?

  一线医务人员在履行疫情防控任务期间,在我市和援鄂期间就医发生的门诊、门诊特殊病、住院医疗费用,医保部门统一纳入住院报销范围,按照住院标准执行。 医保部门按规定报销后,一线医务人员个人负担部分费用(含个人账户已支付部分)财政部门予以全额补助。

  一线医务人员援鄂期间在湖北就医怎么办?

  市卫生健康委将赴湖北省医疗队人员信息函送市医保局,并由医保经办机构为赴湖北省医疗队人员直接办理异地就医相关手续,实现异地住院医疗费用联网结算。 不能联网结算的医疗费用,医保部门及时受理、优先办结,报销资金发放到用人单位或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医保局还出台了配套细则,明确了一线医务人员在我市和援鄂期间就医,按以下流程实现看病就医医疗费用全额报销:

  看病就医:一线医务人员在履行疫情防控任务期间,在我市和援鄂期间看病就医,发生的门诊、门诊特殊病、住院医疗费用,可先行垫付,后期医保部门按规定报销。具备刷卡条件的也可联网刷卡就医结算。

  费用汇总:医疗机构在疫情期间和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可随时汇总疫情期间一线医务人员联网刷卡结算和全额垫付医疗费用信息,连同相关医疗票据,依据管理层级由市或区卫生健康部门统一确认后,向辖区医保经办机构申报报销。医保经办机构及时受理、优先办结。

  费用报销:医疗机构申报的疫情期间一线医务人员医疗费用,辖区医保经办机构按照住院标准报销,记入住院报销台账。医保按规定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含个人账户已支付部分),继续全额报销,所需资金由医保统筹基金先行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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